幼儿到了大班年龄,开始能够把行为规则化,从而获得是非观念,但其行为常常表明,他们的自控能力是有限的。其中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抢东西的现象很严重,不过与其他年龄段的幼儿存在许多不同之处。
1、先商量后抢:大班幼儿已具有一定的道德观念,知道借东西之前要商量,但当遇到拒绝时,由于极想得到而不甘心,难以控制自己的情感与行为而出现行为问题。
2、选择目标抢:一般发生在寻问数人后还得不到满意答复时,于是选择一个比较容易对付的目标动手抢。
3、边商量边抢:由于大班幼儿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和言语水平的提高,这种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”的表现开始增加。例如一个幼儿想要另一个幼儿汽车上的丝带,于是,就先拽住丝带的一头,然后再与之商量,如果不给就这样相持下去,直到成人干涉或“强者为胜”。
以上表现都与幼儿的心理发展有关。大班幼儿自我意识加强,道德观念逐渐形成,能够按照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,注意妥善处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,行为更具有目的性,但由于自控能力差,还没有完全将规则内化为自己内在的要求而形成一种习惯。当需要与道德规范相矛盾时,往往注重需要而忽视道德规范,选择不当的方法。此时,单纯的制止和批评是无效的,教师应交给幼儿交往技巧和行为规范,培养自我控制能力,才有益于幼儿社会性的发展,杜绝“抢东西”现象的发生。
因此,在教学中我采取了以下措施:
1、让幼儿学会实现诺言,以增强别人对自己的信任。
大班幼儿非常清楚玩具轮流玩的规则,但心中又存在着一点顾虑:给出去的玩具往往回不来了。因此影响幼儿遵守行为规范,进而引起行为问题。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让幼儿学会实现自己的诺言,增强别人对自己的信任。
例如,在游戏中,文文想玩浩浩的跳绳,原本商量好玩一会儿就换过来,可高兴之余文文想赖账。于是,一个是兴致正高死活不给,一个是严守约定一定要夺回。一场“拉锯战”就这样开始了。因此,我及时问明原因,与他们一起核实约定。其实,大班幼儿对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是心知肚明的,教师只需强调“对自己说过的话要守信用,别人才爱借玩具给你玩”,然后让他们重新玩,感受“好借好还,再借不难”的道理,使他们了解只要自己对别人言而有信,就会有更多玩的机会。
2、培养幼儿正视挫折,承受失望的能力。
现实生活中,挫折是无处不在的,或大或小,都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必然现象。因此教师要把这种教育渗透到幼儿身边的每一件事,抓住每一个教育机会,引导幼儿正视挫折,承受失望。
例如,在教学中我问孩子们:文文想借兵兵的玩具,可兵兵也是刚玩,他不肯借给文文,文文该怎么办,我们一起帮帮他。孩子们会想出许多办法,“等会儿再玩”、“去玩别的玩具”、“再跟他好好商量商量”等,孩子当然不会说抢,但会有一些较接近,例如:“乘他不注意时拿过来”。这是教师应肯定好的方法“等会儿再玩”,并教育幼儿要耐心等待。如果等得不耐烦了,“不借没关系,去玩别的”,“老师也可跟你玩”。教师要用眼神、手势等动作配合语言,转移幼儿兴趣,帮助他承受挫折。这样也就容易杜绝抢东西的行为。
3、形成正确的是非观,让每个幼儿都成为调解员、评论员,真正发挥集体教育功能。
大班幼儿已具有了较轻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判断力。调动孩子自身的力量去解决问题,不仅有助于问题的解决,而且也是对他们进行了一种综合能力的培养。可以设置“小记者”、“评论员”,组织一些热点话题的讨论活动,请小记者讲讲发生了什么事情、自己的想法,最后集众家之长,总结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。牧童园服
例如,一个大孩子去抢一个小孩子的玩具,小个孩子紧紧地抱住不肯给。在场的幼儿有的讲理制止:“是人家先玩的,你想玩跟人家商量,干吗抢人家的!”有的不管不问。有的才具妥协政策,对小个的说:“你就给他吧!”有的是“打抱不平,拔刀相助”,上来就帮小个地拽,结果是一团混乱。事后讨论时幼儿一致认为“不是在自己的东西不该抢”,“不该以大欺小”等。教师总结强调“自己在喜欢的东西,不是自己的,人家不愿意给你,就不该抢”。大家都清楚了解了这一道德标准,形成了正确的是非观。在处理实际问题的锻炼中,有了更多的“小记者”,“小调解员”,有了更明确的是非观念,“抢”的念头也逐渐被淡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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